机票“超售”中的经营者义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The Business Dealers' Obligations and the Consumers' Protection in Air Tickets Overbooking
李伟平
摘要(Abstract):
机票"超售"自引入我国航空业以来,相应配套制度的不到位致使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规范。航空客运合同应被认为属消费者合同的一种,优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来处理争议纠纷。针对《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航空公司未对旅客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不能订入航空客运合同;由于航空客运合同面向对象广泛且数量庞大,不能如一般消费者合同那样一一提示与告知,但应以广播、张贴、牌示、放映字幕、特殊字体等显著方式公告格式条款并能为旅客所知晓的,可以认为航空公司尽到了提示义务。在"超售"事实的告知义务方面,亦应采与格式条款类似的告知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旅客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才得知机票超售的事实,乃航空公司告知义务履行方式不当,不应认定为对旅客实施了欺诈行为,不应有惩罚性赔偿之适用。此外,因超售拒载的延误赔偿应有相对确定的赔偿标准,可借鉴美国的作法,以实际损失为主、以延误时间为次要标准确立迟延履行的赔偿金额。
关键词(KeyWords): 机票;超售;经营者义务;旅客;消费者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李伟平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24]刘伟民.论航空运输延误和“超售”拒载的违约责任[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p32,p34.
- [2]程屹.关于对航空公司机票“超售”问题的法律评析[A].奚晓明.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35集)[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p93.
- [3][4]程国斌.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及其效力解析[J].法学杂志,2006(1):p89,p89.
- [5]马齐林.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辨析[J].学术交流,2004(4):p41.
- [6]王卫国.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J].法学,1998(3):p26.
- [7][25]贺栩栩.机票“超售”之法律责任辨析[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p39,p38.
- [8][9][15]郝秀辉.论“航空运输总条件”的合同地位与规制[J].当代法学,2016(1):p101,p101~103,p106.
- [10]谢晓尧,黄胜英.格式条款的法经济学分析[J].学术研究,2001(8):p77.
- [11][12][14]李伟平.格式条款立法的反思与重构——以《合同法》第39、40条为中心[J].西部法学评论,2016(3):p66,p68,p64~66.
- [13][17]苏号朋.论格式条款订入消费者合同的法律规则[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3):p23~25,p25.
- [16]李绍章.格式条款的契约法理与规制分析[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p92.
- [18][23]董念清.中美航空消费者权利保护:立法和执法层面的考察与比较[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p83,p85.
- [19]杨紫桓.经济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p249.
- [20][26]陈大林.机票超售市场中的法律责任设置——一个法经济学的分析[J].研究生法学,2015(5):p92,p95.
- [21][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M].邵建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p594.
- [22]沈达明.德意志法上的法律行为[M].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2.p145.
- (1)如“肖黎明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北京市人民法院(2006)朝民初字第23073号民事判决书;“李瑞国诉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4)官民一初字第1746号民事判决书。
- (1)如“黄敏鑫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上诉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860号民事判决书;“许灵等诉法国航空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民四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
- (2)如“陈定安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5)浦民一(民)初字第20166号民事判决书。
- (3)这一点即涉及机票超售制度的必要性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不允许航空公司超售客票,由于购票者因行程改变等原因而退票或改签后,造成航班座位虚耗、航班装载过空时,航空公司面临机场停机位租金及燃油等高昂运营成本的支出,航空公司势必会采取诸如提高票价、限制乘客自由改签的权利等措施,进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允许航空公司机票超售是具有公益性的一项措施。
- (1)如中国国际航空有限公司的《运输总条件》就有如下条款:“如果航班发生超售,我们会在机场首先征询自愿搭乘晚一些航班或者自愿取消行程的旅客。在没有足够的自愿者情况下,我们可拒绝部分旅客登机。由于我们的航班超售造成您未能按照原定航班成行,我们将安排最早有可利用座位的航班让您尽快成行或免费办理退票,同时给予一定形式的补偿。”
- (2)德国学者海因·克茨指出,消费者屈从于一般交易条件,“并不是因为受到‘强有力的工业或商业巨头’的强迫,而是因为谈判的成本、取得必要信息的成本或找到更有利要约的成本,与其因此而取得有利条件相比完全不成比例”。参见[德]海因·克茨.欧洲合同法(上卷)[M].周忠海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p200~201.
- (3)如《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台湾“消费者保护法”第247条。
- (1)参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6)朝民初字第23073号民事判决书。
- (2)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4)官民一初字第1746号民事判决书。
- (1)Nader v.Allegheny Airlines,Inc.,426 U.S.290,293-295(1976).
- (2)11 See 14 C.F.Part 250.11(2002).
- (3)12 Nader v.Allegheny Airlines,Ins.,426 U.S.293-295(1976).
- (4)北京市人民法院(2006)朝民初字第23073号民事判决书。
- (5)参见“李某诉甲航空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载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法宝引证码]CLI.C.1338955。
- (6)“李瑞国诉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4)官民一初字第1746号民事判决书。
- (1)参见“肖黎明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北京市人民法院(2006)朝民初字第23073号民事判决书;“黄敏鑫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上诉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860号民事判决书;“许灵等诉法国航空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民四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
- (2)参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民四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860号民事判决书。
- (3)如杨立新教授认为该条文的构成要件有三:(1)消费领域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的法律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2)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发生在消费领域;(3)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有欺诈行为。参见: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金[M].河北法学,1997(5).牟瑞瑾教授认为该条文的构成要件有四,即是:“(1)须有欺诈行为;(2)消费者的行为必须是生活消费;(3)消费者必须因受欺诈而遭受损失;(4)必须由受欺诈的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参见:牟瑞瑾.《消法》第49条的适用条件[A].民商法论丛(第15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p225~246.李昌麒、李明月教授则认为该条构成要件是:“(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存在;(2)消费者受到损害;(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参见:李昌麒,李明月.消费者保护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p320.
- (4)这些情形包括:(1)情况发生变化;(2)不完全真实的陈述;(3)最大诚信契约;(4)信托关系。具体参见:程啸.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损害赔偿责任[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p14~15.
- (1)参见美国航空运输经济规章ER-1337,1983年6月28日联邦注册报第48卷第29页。转引自:刘伟民.论航空运输延误和“超售”拒载的违约责任[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 (2)参见民航资源网.http://news.carnoc.com/list/189/189032.html.[2011-04-20].[2016-09-03].
-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860号民事判决书。
- (2)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4)官民一初字第1746号民事判决书。
- (3)参见“李某诉甲航空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载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法宝引证码]CLI.C.1338955。
- (4)Brox,Allgemeines Schuldrecht,33 Aufl.,München 2009,§31,Rn.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