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合并制度在治理关联企业破产问题上效果突出,但其适用存在失序化和碎片化倾向,将其纳入本次破产法的修订十分必要。着眼于发挥破产法的体系性功能,实质合并制度的立法应具有明确制度的适用逻辑、适用原则和个案论证结构三重功能指向,其最终目的在于确保实质合并制度适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实质合并制度的立法框架应从实体审查标准和特别程序规则两方面搭建,一是在实体上构建统一的“递进式”审查标准体系;二是在程序上完善实质合并制度的启动规则、管辖规则以及包含债权人会议组织规则和债权人异议审查规则在内的利益衡平规则。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背景下,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擘画民生福祉新篇章的战略布局。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探索建设期、试验改革期、细化调整期、整合完善期的变迁历程。从演变逻辑来看,作为关键制度情境的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制度变迁的结构动力,应对老龄化挑战的关键节点促成了制度变迁的重大转折,路径依赖则通过老龄化背景下的独特效应驱动了制度变迁的自我强化。未来需要通过制度的迭代升级,更加彰显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包容性,从而推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老龄化时代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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