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叶乾;
在严重违法呼唤更严厉的市场监管措施和“单罚制”无法有效实现市场监管目标的背景下,行政拘留逐渐扩张至市场监管领域。对于市场监管中行政拘留权的配置,需要遵循一般的功能最适原则和特有的效率原则,要将权力配置给功能最适合、最能达成正确决定的机关,并且能够达成快速、有效、经济地完成市场监管职能的效果。结合国内外经验和现实条件,将决定权和执行权分属给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乃是市场监管中行政拘留权配置的最佳方案。新《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3款为这一方案的实施和今后相关法律的修改提供了总则性的框架预设。而在完成了市场监管中行政拘留权的科学配置后,权力的行使与规制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2022年01期 No.118 32-37+9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3K] [下载次数:17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缪慧;
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的经济效果具有双重性和不易评估性,由此带来了行为风险的不确定性,因此不适合运用常规手段判定该行为。同时,放任此种行为使其常态化必然带来连锁反应。专门用于控制垄断危险的特殊工具——反垄断承诺制度具有温和性、效率性和协商性,适度改造承诺的启动模式、完善内容协商程序、加强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监督,有利于解决“二选一”行为处理中的难题。
2022年01期 No.118 38-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7K] [下载次数:41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白婧;
与积极预防性刑法观不同,积极刑法观不仅是对刑法积极预防姿态的现象描述,而且暗含了对这一现象进行正面评价的意味,使得积极而审慎地预防成为其应然层面的追求,理应发挥检视和批判刑法积极预防实践的机能。从实然层面来看,积极刑法观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积极有余而审慎不足、现象检视和批判机能完全为现象证立与背书机能所取代的问题是其正当性危机的主要来源。基于此,以刑法保护目的和保护手段正当性检验为中心,通过法益概念与比例原则的相互补充,构建对积极刑法观积极向度的合比例性控制机制,并将其贯彻于刑事立法与司法过程之中,对确保积极预防向积极审慎预防不断靠近而非渐行渐远而言具有方法论和程序上的意义。
2022年01期 No.118 46-5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2K] [下载次数:37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刘晓燕;
我国新《证券法》对自愿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规范,但自愿信息披露虚假陈述的责任制度仍不够完备。在自愿信息披露虚假陈述的责任体系中应突出民事责任,一方面,在法律法规中对责任各构成要件进行细化规定,明确包括中介机构、董监高等各主体的责任边界,在责任构成要件上,设定更具可操作性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另一方面,将基于合理预测并作出警示说明的信息作为自愿信息披露的免责事由,避免投资者滥诉,以达到保护投资者和鼓励自愿信息披露二者之间的平衡。
2022年01期 No.118 56-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K] [下载次数:50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